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《关于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乌财预函〔2017〕5号)精神,现将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2017年部门预算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相关信息公开如下: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
(一)基本情况
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位于乌市燕儿窝路524号,占地面积800余亩。我单位主要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维护与环境绿化美化;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的搜集、编纂和陈列;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;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接待活动和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的组织;同时,承担乌鲁木齐地区的革命烈士、离休干部等人员的骨灰安放、安葬业务。
(二)机构设置及机构人员情况
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为乌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,独立核算。事业编制47名(管理岗位3人,专业技术岗位32人,工勤岗位12人),实有在职人员42人,退休人员26人。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。
二、部门预算情况
(一)收入预算2167.63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.63万元,非税收入拨款1019万元,结转和结余资金640万元。
(二)支出预算2167.63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643.03万元,项目支出1524.6万元。
三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
我园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总额为8.20万元,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,具体明细如下:
1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.3万元,其中包括车辆加油、车辆保险、车辆维修等费用。
2、公务接待费0.90万元。
附件:2017年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(预算信息公开表)报表
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
2017年3月8日